近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对区内某热电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这是宁波市生态环境系统首次直接依据在线监测数据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
今年4月19日,镇海分局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自动报警,显示区内某热电厂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在线监测数据超过排放标准。收到报警信息后,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查,确认该企业废气自动监测设备经计量检定合格且运行正常,二氧化硫小时均值超标12%。根据记录,该企业在3月11日就曾发生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在线监测数据超标,但超标幅度在10%以内。按照《宁波市生态环境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企业初次违法时如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可免于处罚,但该企业在接受调查过程中再次出现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发现数据超标